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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加入公會辦法
- 一、凡設立於新竹市之公司行號,以不動產代銷相關業務之經營與投資等。經本市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不動產代銷經紀代銷經紀業者均應加入本會為會員。
- 二、若有新的新竹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公司成立,理事長與紀律委員會主委具名邀請入會,並附管理條例、章程及申請入會表格等。
- 三、 會員會籍資料均輸入電腦建檔管理,資料若有異動,隨時更正;每年辦理資料總校正一次。
- 四、本會團體會員個人代表數增減狀況及變更情形,均應詳實登錄統計,並於會員大會提出報告。
申請加入公會流程公會或會員代表入會、退會、停權、復權及註銷會籍,悉依本會章程之挸定,經下列程序辦理:
- 填寫申請表單(郵寄至)
- 審查(紀律委員會)
- 審議(理事會)
- 報備(中央主管機關)
第六章 經費與會計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費收入如下:
一、入會費:會員公司入會時,新台幣伍仟元整及會務發展基金新台幣叁萬元整;會員代表一人入會時繳納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常年會費:會員公司新台幣壹萬元整(V1);新會員入會時間超過6個月收取整年會費壹萬元正,未滿6個月收取半年會費伍仟元正。(V3110.4.16),會員代表一人新台幣貳仟元整。
三、事業費:由會員大會決議籌措之。
四、補助費:接受政府機構或其他法人團體之補助。
五、特別捐助:必要時將用途及募集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徵募之。
六、委託收益:接受政府機構或其他法人團體或會員委託代辦各項業務時,按實際需要收取。
七、基金及利息。
八、其他:因會務推行所獲得之其他收入。
九、貴公司收費說明